註意不要超過30天。
(壹)納稅人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領取並填寫《稅務登記表》1份。
,
1份《房屋土地車船登記表》(地稅)
(2)納稅人應提供信息。
1.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經批準的執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車主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產權證(產權證、租賃協議)原件及復印件;如果是自有房產,請提供產權證或買賣合同等合法產權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如果是租賃場所,請提供租賃協議原件及復印件,出租人為自然人的,還須提供產權證復印件。
4.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提供)
5.銀行賬戶(可稍後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