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山西省社保繳費比例
1、養老保險:單位繳納16%,個人繳納8%;
2、醫療保險:單位繳納6.3%,個人繳納2%;
3、失業保險:單位繳納0.7%,個人繳納0.3%;
4、生育保險:單位繳納0.5%,個人不需繳納;
5、工傷保險:單位繳納比例按行業基準費率繳納,個人不需繳納。
法律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延長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期限等問題的通知》
壹、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下統稱省)對中小微企業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免征的政策,延長執行到2020年12月底。各省(除湖北省外)對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下同)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減半征收的政策,延長執行到2020年6月底。湖北省對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免征的政策,繼續執行到2020年6月底。
二、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可繼續緩繳社會保險費至2020年12月底,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三、各省2020年社會保險個人繳費基數下限可繼續執行2019年個人繳費基數下限標準,個人繳費基數上限按規定正常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