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國稅系統始建於新稅制改革的1994年,負責增值稅、消費稅、外商投資和外國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個人所得稅和車輛購置稅的征收管理工作。自組建以來,全省國稅系統在國家稅務總局和省委、省政府的領導下,紮實工作,開拓進取,大力組織收入,稅收收入實現了跨越式發展;推進依法治稅,稅收征管步入了法治化軌道;推行稅收征管改革,新型稅收征管模式基本建立;加強稅收信息化建設,推進稅務管理現代化;加強幹部隊伍建設、基層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塑造了山西國稅新形象,為我省的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做出了應有的貢獻。2008年全年組織國稅收入990.8億元。目前,省局內設13個處室,另設機關黨辦、離退辦以及8個事業單位、2個直屬機構。全省國稅系統***設置11個市局、122個縣(市、區)局、12個開發區稅務分局;各級國稅機關***轄事業單位164個,直屬機構146個,派出機構260個。截至2008年底,全省國稅系統在職幹部職工12277名。負責征收管理的各類納稅人為23.2萬戶,其中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為3.8萬戶。我省稅源結構的主要特點是稅源集中,絕大多數稅收來源於煤、焦、電、冶金等行業,並且主要集中在大中型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