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憑公司登記機關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刻制印章,開立銀行賬戶,申請納稅登記。
《中華人民***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第九條
企業取得生產許可證,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有營業執照;
(六)產品符合有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以及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七)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規定,不存在國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資建設的落後工藝、高耗能、汙染環境、浪費資源的情況。
法律、行政法規有其他規定的,還應當符合其規定。
第十四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受理企業申請後,應當組織對企業進行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