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按租金收入繳納12%房產稅;按照房屋租賃合同記載的租金數額繳納千分之壹的印花稅,按照現行房產稅規定,按照租金收入的12%征收房產稅;同時,租金收入屬於營業稅應稅收入,營業稅按5%繳納,全國統壹。
3.至於營業稅附加稅(城建稅及附加、地方附加費);根據現行城市維護建設稅法,納稅人所在地在市區的,稅率為7%。
4.根據國務院令第448號《國務院關於修改〈附加征收費用暫行規定〉的決定》:自2005年6月5438+10月1日起,附加征收費用按照各單位和個人實際繳納的稅額,附加征收率為3%,分別與稅款、營業稅、消費稅同時繳納。
因此,出租門面房應繳納的稅款為12%+5%+5%×(7%+3%+2%)= 17.55,符合現行稅法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壹條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確定的期限,繳納或者解繳稅款。
因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納稅人,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批準,可以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三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