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司法實踐中,對個人出租非居住用房稅收可以參考:
個人取得月租金收入不足20000元的,按12%稅率征收房產稅,按10%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免征營業稅。
個人取得月租金收入超過20000元的,按12%稅率征收房產稅,按10%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按5%稅率征收營業稅並按規定征收附加稅、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四條 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25%。
非居民企業取得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適用稅率為20%。
《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三條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發生的下列支出作為長期待攤費用,按照規定攤銷的,準予扣除:
(壹)已足額提取折舊的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
(二)租入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
(三)固定資產的大修理支出;
(四)其他應當作為長期待攤費用的支出。
《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四條 企業所得稅分月或者分季預繳。
企業應當自月份或者季度終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預繳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預繳稅款。
企業應當自年度終了之日起五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並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稅款。
企業在報送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時,應當按照規定附送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有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