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出臺的背景
根據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保監會聯合下發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保監會關於實施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政策試點的通知》(財稅〔2015〕126號),自2016年1月1日起,對全國31個試點城市的個人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支出,允許其在壹定額度內進行稅前扣除。為便於納稅人及時享受政策、規範納稅申報和降低扣繳義務人稅收風險,稅務總局制定發布了《公告》,進壹步明確了申報表填報的有關要求。
如有其他保險疑問,請來:多保魚講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