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稅的計算方法可以是增值額乘以適用稅率減去扣除項目金額,再乘以速算扣除系數。具體公式如下:
(壹)增值額不超過項目扣除額的50%。
土地增值稅=增值額×30%
(二)增值額超過扣除額的50%,但不超過100%。
土地增值稅=增值額×40%-扣除項目金額×5%
(3)增值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100%,但不超過200%。
土地增值稅=增值額×50%-扣除項目金額×15%。
(四)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200%。
土地增值稅=增值額×60%-扣除項目金額×35%
公式中的5%、15%、35%為速算扣除系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