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動公告及承諾提交:企業自行通過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簡易註銷公告欄向社會公告簡易註銷登記申請及全體投資人承諾等信息(已結束強制清算和破產程序的企業除外),公告期為45天。
2.登記機關自行向相關機構推送信息:登記機關還應通過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同級稅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推送企業申請簡易註銷登記的相關信息,涉及外商投資企業的,向同級商務主管部門推送。
3.利害關系人及政府部門提出異議:在公告期內,利害關系人及政府相關部門可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簡易註銷公告欄“異議留言”功能提出異議並簡要陳述理由。
4.簡易註銷:公告期滿後,企業可以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簡易註銷登記。
簡單的在線取消流程:
在網站首頁,點擊網信辦,找到黃色字體的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在左側找到第壹條信用公告。左欄右下角有相關清算組備案,簡易註銷,掛失公告,公司註銷公告,按流程申請。
辦理簡易註銷需要法人證明,公示期45天。如果相關部門(如工商、稅務、質檢等)沒有異議。)在重新公示期間,可在公示期滿後向當地登記機關提交相關註銷材料,並出具註銷成功通知書。如45天內相關部門有異議,請到登記機關提交網上簡易註銷,按照正常註銷流程辦理。正常的註銷流程是清算組備案、公示(公示期45天)、提交註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