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12月1日起,上海將優化調整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流程,將個人和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流程優化調整為繳費人直接自行向稅務部門申報繳費,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和應繳費額繼續按照現行計算方式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