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在稅務局工作的並不都是公務員。比如國稅系統、地稅所聘用的稅務助理、稅務員、臨時工作人員以及事業單位、群眾團體的各類人員,都不是編制內的公務員。
理由:根據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人事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核定國家稅務局系統和地方稅務局人員編制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文件在人員編制性質和範圍中規定,核定的人員編制為行政編制,原基層稅務所使用的業務人員編制壹律核銷。國稅系統的行政編制包括管理人員和收稅人員。管理人員是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下同)、地(市、州、盟)、縣(市、旗)稅務機關的工作人員;征收人員是指各級國稅基層辦事處和稅務征收稽查分局的工作人員。地稅所的適用範圍包括縣(市)地稅所、各級征收分局、稽查分局的工作人員。國稅系統和地稅所的行政編制不包括地稅征收人員、稅務員、臨時人員、事業單位和群眾團體聘用的各類人員,機關後勤服務人員按有關規定配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