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稅控設備在納稅人手中,則可以通過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正常勾選,若稅控設備不在納稅人手中,但是納稅人有CA證書,則能夠通過電子稅務局跳轉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若納稅人既沒有稅控設備也沒有CA證書,則可以由法人或者財務負責人(已經過實名身份認證的)通過電子營業執照登錄電子稅務局後,能夠通過電子稅務局跳轉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如果因條件限制都無法實現,納稅人納稅申報前,均可進行勾選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