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道稱,國家稅務總局負責人表示,國家稅務總局公告要求稅務事項最多辦理壹次,這意味著納稅人在辦理清單範圍內的事項時,只要資料齊全,符合法定受理條件,最多只需到稅務機關辦理壹次。
對於清單所列的辦稅事項,各地稅務機關要全面實現“最多跑壹次”。省級稅務機關可通過推行網上辦稅、郵寄送達、上門辦稅等方式,在國家稅務總局清單的基礎上增加“最多壹次”辦稅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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