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是指通過國家立法,按照強制性社會保險的原則,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未按時足額支付的,其醫療費用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不考慮個人賬戶。
以北京市醫保繳費比例為例:用人單位每月繳納其總繳費基數的10%,職工大病統籌繳納本人工資的2%+3元。
醫療保險是補償因疾病引起的醫療費用的保險。
職工因患病、受傷或生育由社會或企業提供必要的醫療服務或物質幫助的社會保險。
比如中國的免費醫療和勞保醫療。
我國職工醫療費用由國家、單位和個人共同承擔,以減輕企業負擔,避免浪費。
保險責任事故需要處理,保險金按比例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