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局負責年度計劃中確定的重點稅源企業和稅收違法案件的調查、審理和執行;負責檢查和案例選擇;組織實施稅務檢查規章制度,制定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稅務案件報告的受理和傳遞;負責與公安、檢察、審判機關協調稅務稽查司法工作;負責金稅工程發票的調查;負責領導組織稅收專項檢查。
上虞國稅局稽查局級別為正股級,內設6個機構,統壹設置為綜合股(舉報中心)、稽查壹股、稽查二股、稽查三股、調查股、審判股。稽查局原領導的崗位級別保留,未來新領導的崗位級別應與機構級別壹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