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韶關設置考區只有壹次,即省考。
按照財政、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公務員考試費為45元/科,兩科***90元/人。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免交考試費。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向報考職位所在考區考務機構申請減免考試費。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者,需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者,需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
符合免交考試費條件的報考人員須先在網上報名系統提交資料,通過資格初審後攜帶上述證明材料及本人居民身份證於2月14日至15日工作時間內到報考職位所在考區考務機構辦理減免考試費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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