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適用企業會計準則,在編制利潤表時,“本期發生額”應填6月1日至所屬月份的累計發生額,“上期發生額”應填上年同期,現金流量表也應按此規則填列。比如第二季度的利潤表,要填1-6月的數據,要填去年1-6月的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