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帶固定裝置的非運輸車輛免征車輛購置稅有關事項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第43號):“1。帶有固定件的非運輸車輛,是指有特殊用途的專用工作車輛,必須裝有通過焊接、鉚接或者螺栓連接等方式固定安裝在車身上的專用設備或者裝置,但不包括載人、載物的專用運輸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