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基礎
國務院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布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自2019、1起,全國社保征收統壹由稅務機關征收。
原政策摘錄:
同時明確,自2019 65438+10月1日起,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費由稅務機關統壹征收。
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則,合理確定向稅務機關移交非稅收入征管職責的範圍,移交壹批依法保留、適宜移交的非稅收入項目,逐步推進。要求整合納稅服務和稅收征管,優化完善稅收和支付管理信息系統,更好地方便納稅人和支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