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關系異地轉移的辦理手續如下:
1、參加社會保險的勞動者轉移社保,需要準備好身份證、離職證明、社保卡和《參保繳費憑證》,而《參保繳費憑證》則需要到原本參保的社保局或者部分街道社保辦事處進行打印。
2、勞動者拿著以上資料到目前繳費的社保管理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轉入,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由區(縣)社會保險管理分局與原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聯系辦理轉移後續業務。
3、在新參保的社保局收到社保關系轉移申請和參保資金到賬後的十五個工作日內辦理好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壹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三十二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醫療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