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月減員下月也生效,需要當月繼續扣費;
有些人以每月的第五天作為分界點。比如當月5號之前增加人員,可以算作當月有效,當月扣除費用。
當月5日前減員,可以認為上月生效,上月已停保,無需當月繳費;
但是各地政策和時間劃分並不統壹,還是需要自己咨詢。
擴展數據
辦理減員手續:
(1)企業應於每月20日前填寫《常熟市用人單位退休(減員)登記表》(壹式三份),到當地鎮(區)勞動保障所或社保中心服務大廳綜合業務部門窗口辦理離職(減員)手續。
(2)減員成功後,在《常熟市用人單位退休(減員)登記表》上加蓋業務專用章和日期戳後,1份由經辦機構留存,2份返還企業。
1.企業可申請開通“網上服務平臺”增(減)社保工作人員。
2.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人員,應持《辭職登記表》、《職工就業登記證》、《企業職工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或最後壹期《勞動合同書》、《企業為職工解除勞動合同支付賠償金證明》、職工檔案等材料,到社保中心社會保險服務大廳“失業保險審核發放”窗口辦理辭職登記手續,申領失業保險金。
總之,各地增加社保工作人員的程序是有差異的。具體可以咨詢當地社保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局揭陽稅務局-社保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