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部會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出臺了減輕企業負擔、穩定就業的有關措施,在壹定時間內,有條件的統籌地區可以壹次性降低醫療、失業、工傷、生育四項社會保險費的費率。
重慶情況
為了應對金融危機給企業帶來的影響,我市已於去年底出臺政策,調整企業部分社會保險繳費費率,以減輕企業負擔,穩定社會就業形勢。此次調整的項目為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中單位的繳費比例,其中對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企業,在2008年12月1日至2009年11月30日期間,其單位繳費費率按15%執行,另外5個百分點應繳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實行緩征;對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企業繳費費率降低了2%。此項政策實施以後,預計累計將為我市企業減負23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