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提交申請前兩年在澳洲有壹項或最多兩項積極經營的業務,並擁有該業務的所有權和參與日常管理。
3.在兩年的經營期間,在澳大利亞居住時間不少於12個月。
4.在提交申請前的12個月內,公司營業額不低於20萬澳元,且滿足以下三項規定中的至少兩項:
1)其在澳大利亞業務的凈資產不低於75000澳元。
2)雇用壹名全職本地員工(澳大利亞公民、永久居民或新西蘭護照持有人)
3)澳洲個人凈資產不低於25萬澳元。
5.每個企業都註冊了ABN(澳大利亞商業註冊號),並向澳大利亞稅務局提交了BAS(商業活動表)至少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