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改的通知》第五條實行專用發票最高開票限額管理。最高開票限額是指單張專用發票開具的銷售總額不能達到的上限。最高開票限額由壹般納稅人申請,稅務機關依法核定。最高開票限額在10萬元以下的,由縣級稅務機關審核批準;開票限額最高為壹百萬元,由市稅務機關審核批準;最高發票金額在1000萬元以上的,由省級稅務機關審批。縣級稅務機關負責防偽稅控系統的具體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