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調整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規定,經市政府同意,本市最低工資標準自8月起按以下標準執行1,2065438: 1。全職員工最低工資標準:2200元/月。二、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20.3元/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