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條
因城市改造、道路類型變更、道路延伸、道路更名以及本辦法第十八條規定情形導致門樓牌變更的,建築物所有權人可以向當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辦理門樓牌地址變更證明。
因門樓牌變更需要相應變更戶口簿、房產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等地址信息的,建築物所有人、使用人可持公安機關出具的門樓牌地址變更證明到相關部門變更地址信息,相關部門免費辦理變更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