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申請註銷登記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首先需要通過信息系統核實個體工商戶是否有主管稅務機關,有主管稅務機關的個體工商戶需要提供稅務機關出具的完稅證明;無主管稅務機關的個體工商戶,免交稅務機關出具的完稅證明。
1.稅務機關應將個體工商戶主管稅務機關的數據實時傳輸給工商部門。工商部門以稅務機關傳輸的主管稅務機關數據作為判斷個體工商戶是否辦理涉稅事項的依據。沒有主管稅務機關數據的,視為該個體工商戶沒有主管稅務機關。
2.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予以受理,並出具受理通知書;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
3、批準後,打印出批準通知書;審核不通過的,打印下發不予批準通知書。
4.雙重通知。
5.有統壹社會信用代碼的,向稅務機關傳輸註銷信息;如果沒有統壹的社會信用代碼,則不需要傳輸註銷信息。
參考資料: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兩證合壹”的意見》,167號[2065438]?附件3個體工商戶註冊業務流程
參考網址:/n 810341/n 810755/c 2270796/content .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