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企業必須同時遵守兩種規則的原因: 既要遵守會計準則,又要遵守稅法要求。
根據《企業財產損失所得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第七條的規定,企業因下列原因發生的財產損失,須經稅務機關審批才能在申報企業所得稅時扣除。
固定資產轉讓損失不屬於經審批後才能扣除的損失範圍,按《企業財產損失所得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第六條的規定,可以申報扣除,第六條: 企業在經營管理活動中因銷售、轉讓、變賣資產發生的財產損失。
各項存貨發生的正常損耗以及固定資產達到或超過使用年限而正常報廢清理發生的財產損失,應在有關財產損失實際發生當期申報扣除。
如果關聯方之間的轉讓,應按公允價確認轉讓收入,如果不公允的,稅務機關有權核定,從您上面的信息來看,明顯不公允,企業應調整。如果按非關聯關系確定的價轉讓發生的損失申報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