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有美國合法永久居留權(綠卡測試);對於新移民來說,落地後需要根據美國稅法的規定進行納稅申報和資產披露。首次納稅申報時間是客戶成為美國稅收居民後的第二年。
2.連續居留試驗。壹般來說,雖然妳不是公民,也不是綠卡持有者,但妳“相當於生活在美國”,所以妳也是美國的納稅居民。具體計算方法是當年在美國居住至少365,438+0天,近三年在美國實際居住超過65,438+083天。
非美稅居民是既沒有通過綠卡測試也沒有通過連續居留測試的外國人。還有壹些特殊待遇。比如持F-1簽證的留學生,即使通過了持續居留測試,在美國的前五年仍然是非美國稅務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