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民申請從事個體工商業,應當向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註冊。
2.負責專項審批的部門應當辦理審批手續。
3、個體工商戶應當在領取《營業執照》後,到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
根據《沈陽市個體工商戶條例》:
第六條公民申請從事個體工商業,應當持書面申請、身份證、職業證書、生產經營場所證明或者房屋證明,向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
第七條專項審批部門應當在收到從事個體工商業的公民的申請後15日內完成審批手續,登記主管機關應當在7日內完成審批手續;對不符合開辦條件的,應當說明理由,並書面或者當面口頭通知申請人。
第八條個體工商戶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向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
擴展數據:
根據《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
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分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營業執照正本應當放置在個體工商戶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
個體工商戶應當每年向登記機關申請年度照檢,登記機關應當按照《個體工商戶照檢辦法》核實個體工商戶的登記事項和上壹年度的經營情況。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沈陽市個體工商戶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