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潔從政八條禁令》:
壹是嚴禁接受、參加與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個人)、納稅人的宴請、營業性娛樂場所等活動。
二是嚴禁隨與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個人)、納稅人外出(境內、外)旅遊活動。
三是嚴禁經商辦企業、在各類經濟實體中兼職取酬。
四是嚴禁接受與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個人)、納稅人的現金、禮品和有價證券等財物。
五是嚴禁向與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個人)、納稅人借錢借物。
六是嚴禁到與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個人)、納稅人報銷票據。
七是嚴禁參與嫖娼活動。
八是嚴禁參與賭博、吸食(註射)毒品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