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和健全公司相關管理制度。
2、明確規範和約束供應商和貨運代理商在出口退稅環節中的職責。
(二)加強各部門間的交流與銜接工作
(三)各級人員的高度重視,提高防範退稅風險的意識。
(四)有關備案單證
1.外貿企業購貨合同、生產企業收購非自產貨物出口的購貨合同,包括壹筆購銷合同下簽訂的補充合同等;
2.出口貨物裝貨單;
3.出口貨物運輸單據(包括:海運提單、航空運單、鐵路運單、貨物承運單據、郵政收據等承運人出具的貨物單據,以及出口企業承付運費的國內運輸單證)。
(五)風險後續管控
確實由於經辦人員的差錯造成過期未申報,按稅務規定執行,轉免稅或視同內銷;及時與稅務管理部門溝通,努力使公司的損失減到最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