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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服務業免稅嗎?

法律分析:《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治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2020年第8號公告)規定,對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服務和生活服務、為居民提供生活必需物資快遞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持疫情防控稅費政策實施期限的公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2020年第28號公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2020年第8號公告規定的稅費優惠政策執行至2020年6月65438+2月31。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壹條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範稅收征繳行為,維護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本法適用於稅務機關依法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

第三條稅收的開征、停征和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的開征、停征、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以及其他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不壹致的決定。

第四條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有代扣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納稅、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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