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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級稅務機構何時合並

法律分析:2018年6月15日已經合並。

2018年6月15日上午,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的決策部署,在前期做好統壹思想、頂層設計、動員部署等工作的基礎上,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級以及計劃單列市國稅局、地稅局合並且統壹掛牌,標誌著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邁出階段性關鍵壹步。

法律依據:《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 第十壹條 改革國稅地稅征管體制。將省級和省級以下國稅地稅機構合並,具體承擔所轄區域內的各項稅收、非稅收入征管等職責。國稅地稅機構合並後,實行以國家稅務總局為主與省(區、市)人民政府雙重領導管理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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