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繳費基數變了,需要扣款。每年社保年初都會暫定養老保險繳費基數進行保費繳納。各省公布6月5438+01或6月5438+2的正式繳費基數後,比如最初的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是6000,後來的正式繳費基數是6500,那麽就要再扣壹次保費。
2.社會保障會計規則。比如參保人上個月參保,那麽根據社保建賬規則,當月和次月的費用在次月發生;
3.扣了銀行卡還扣了家裏的社保費用。也就是說,代扣代繳養老保險費的銀行卡,不僅扣除了我本人的養老保險費,還扣除了我家人的養老保險費;
4.補足上期應繳未繳的保費。也就是說,被保險人可能出現以前養老保險的保費應繳納而未繳納的情況,11月扣壹次;
5.可能是社保重復繳納了。如果公司進行了二次扣款,那麽妳可以找公司看看是不是社保重復繳納,導致重復扣款。這種情況,可以申請退款;
6.實際支付的工資和應計工資的月份之間有重疊。比如,有的用人單位在本月10支付上個月的工資,因此與計提工資的月份重疊,造成第二次扣除;
7.社保數據被反復發送到銀行。也就是說,可能是地稅的社保數據重復發送給銀行,導致銀行多扣了錢;
8.可能是65438+2月的社保被扣了。也就是說,可能是因為6月5438+2月工作太忙,所以把6月5438+065438+10月的養老保險費壹起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