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材料:
1.《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登記證》(復印件)必須如實填寫並由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字蓋章,其記載的各項信息應當與工商營業執照壹致。
2.有效期內的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原件和復印件須由申請人蓋章,負責人簽字並註明日期)。
3、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稅務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5.再生資源回收企業分支機構名單。
6、市、縣、區國家標準區域代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7、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備案匯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