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超過稅法規定標準的工資支出。
②超過稅法規定標準的業務招待費。
③稅收滯納金、罰款、罰金。
④非公益性捐款支出(如各種費用)等。
例:某服裝廠當年稅前會計利潤為40萬元,適用的所得稅率為25%,本年度取得的國債利息收入為1萬元,該廠對固定資產折舊采用直線法,本年折舊額為6萬元,按照稅法規定采用雙倍余額遞減法,本年折舊8萬元,則企業當年應交的所得稅為:應納稅所得額=40-1-2=37(萬元),本年應交所得稅=37×25%=9,2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