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5號)《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的公告》: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暫停預繳增值稅。
也就是說,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無論是否超過45萬元/季度,免征增值稅。當然不能超過500萬元/連續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