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個人所得稅稅率為:
(壹)綜合所得,適用3%至45%的超額累進稅率;
(二)營業收入適用5%至35%的超額累進稅率;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
擴展數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二條* * *取得經營所得的納稅人,個人所得稅按年計算,納稅人應當於每月或者季度終了後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預繳稅款;次年3月31日前結清收入。
納稅人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季計算。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季代扣代繳稅款。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