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退稅形式的不同,應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1.企業實際收到按需退還、先征後返、先征稅後返還的增值稅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補貼收入”科目。
2.對於直接減征或免征的增值稅,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減征或免征)”科目,貸記“補貼收入”科目。
3、未設置“補貼收入”會計科目的企業,應增設“補貼收入”科目。
4、退稅會計處理:
借方:銀行存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進項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