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13%稅率計算增值稅。
自2017年7月1日起,簡並增值稅稅率結構,取消13%的增值稅稅率。當前,壹般納稅人適用的稅率有:13%、9%、6%、0%等。
適用13%稅率: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
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銷項稅額=銷售額×稅率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稅率)
銷項稅額:是指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按照銷售額和增值稅稅率計算的增值稅額。
進項稅額:是指納稅人購進貨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應稅服務,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稅額。
擴展資料
減增值稅
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於簡並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的通知》,2017年7月1日起,簡並增值稅稅率結構,取消13%的增值稅稅率,並明確了適用11%稅率的貨物範圍和抵扣進項稅額規定。
從2018年5月1日起,將制造業等行業增值稅稅率從17%降至16%,將交通運輸、建築、基礎電信服務等行業及農產品等貨物的增值稅稅率從11%降至10%。
2019年3月15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北京人民大會堂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表示,4月1日減增值稅,5月1日降社保費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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