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近日發布《關於進壹步加強商業銀行小微企業授信盡職免責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小微企業信貸盡職免責是指在小微企業信貸業務出現風險後,商業銀行已履行相關工作流程,並有充分證據表明信貸部門及工作人員已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及銀行內部管理制度勤勉盡責。
應免除其全部或部分責任,包括內部考核扣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責任。通知指出,小微企業盡職調查豁免適用於商業銀行小微企業營銷、受理、審批、運營監管、貸款操作、貸後管理等環節中承擔管理職責並直接辦理業務的工作人員。
法規
包括但不限於主管小微企業信貸業務的機構負責人、管理部門及經辦分行負責人、小微企業信貸業務經辦人、小微企業信貸業務經辦人。《通知》明確了免責情形和問責要求。關於責任人免責情況,商業銀行小微企業信貸業務風險狀況未超過銀行設定的不良容忍度目標。
在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規定的前提下,原則上不追究相關小微企業信貸業務管理部門或機構負責人的領導或管理責任。在特殊情況下的責任追究要求方面,小微企業信貸業務工作人員有證據證明,且工作人員明確表示反對的,即使經辦人或負責人沒有參與具體業務過程,仍應承擔全部或主要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