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倍余額遞減法計算公式:
1、年折舊率=2÷預計的折舊年限×100%,年折舊額=固定資產期初折余價值×年折舊率。
2、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3、月折舊額=年初固定資產折余價值×月折舊率。
4、固定資產期初賬面凈值=固定資產原值-累計折舊。
5、最後兩年,每年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累計折舊-凈殘值)/2。
擴展資料:
註意事項:
1、在使用雙倍余額遞減法時要註意在最後兩年計提折舊時,將固定資產賬面凈值扣除預計凈殘值後的凈值平均攤銷。
2、由於雙倍余額遞減法不考慮固定資產的殘值收入,因此,即不能使固定資產的帳面折余價值降低到它的預計殘值收入以下。當下述條件成立時,應改用直線法計提折舊。
雙倍余額遞減法是在不考慮固定資產預計凈殘值的情況下,根據每年年初固定資產凈值和雙倍的直線法折舊率計算固定資產折舊額的壹種方法。
應用這種方法計算折舊額時,由於每年年初固定資產凈值沒有扣除預計凈殘值,所以在固定資產的使用後期,如果發現采用雙倍余額遞減法計算的折舊額小於采用直線法計算的折舊額時,就應改用直線法計提折舊。
百度百科——雙倍余額遞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