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電子稅務 - 雙定戶有必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嗎?

雙定戶有必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嗎?

法律解析:個體工商戶定期定額征收,是指稅務機關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和《個體工商戶定期定額征收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核定個體工商戶在壹定經營場所、壹定經營期限、壹定經營範圍內的應納稅經營額(含經營數量)或收入(以下簡稱定額),並以此為計稅依據確定其應納稅額。“雙冊戶”要註意以下稅收規定:壹是國稅局和地稅局可以對同壹納稅人分別核定計稅依據。《辦法》第四條規定,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征收管理範圍,分別核定所轄稅種的定額。個人所得稅可以按照換算後的征收率和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的計稅依據征收。二是納稅人未自行申報的,稅務機關可按程序核定經營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下列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壹)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營業收入;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9)偶然收入。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簡稱綜合所得),應當按照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應當按月或者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應當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 上一篇:沈陽市場檢驗檢測中心給出的無稅發票特種設備檢驗檢測費是什麽意思?
  • 下一篇:稅務登記法人要出面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