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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隨機壹披露手段

法律分析:

雙重隨機和公開監督的意義如下:

壹是雙隨機、雙公開監管是轉變政府職能、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改善服務”改革的重要舉措。

第二,雙隨機公開監管是推進企業信用體系建設的有效途徑。

第三,雙隨機、公開監管是優化營商環境的有力保障。

法律依據: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隨機抽查規範事中事後監管的通知2。大力推進隨機抽查監管。

(壹)制定抽查清單。沒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不得進行檢查。對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檢查項目,要大力推進隨機檢查,不斷提高隨機檢查在檢查工作中的比重。要制定隨機抽查清單,明確抽查的依據、主體、內容和方法。隨機抽查項目清單應當根據法律法規修訂和工作實際進行動態調整,並及時向社會公布。

(2)建立“雙隨機”抽查機制。要建立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抽取執法檢查人員的“雙隨機”抽查機制,嚴格限制監管部門的自由裁量權。建立健全市場主體名錄庫和執法檢查員名錄庫,從市場主體名錄庫中隨機抽取檢查對象,從執法檢查員名錄庫中隨機抽取執法檢查員。在“雙隨機”抽查全過程中推廣使用電子手段留痕,實現責任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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