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值稅,壹般納稅人按照銷售收入的17%繳納;
2.對不同地區的納稅人,按不同稅率繳納城建稅;
3.教育費附加按已繳納增值稅的3%繳納;
4.地方教育附加按繳納增值稅的2%繳納;
5、印花稅,購銷合同按購銷金額的萬分之三貼花;
6、城鎮土地使用稅按實際占用土地面積繳納;
7.房產稅按自有房產原值的70%乘以1.2%繳納;
8.車船稅按車輛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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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八條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有權向稅務機關了解國家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與納稅手續有關的信息。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有權要求稅務機關為其信息保密。稅務機關應當依法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信息保密。
納稅人有依法申請減稅、免稅、退稅的權利。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有權就稅務機關的決定進行陳述、申辯;依法享有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和請求國家賠償的權利。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有權控告和檢舉稅務機關和稅務人員的違法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