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概念:
稅法是各種稅收法規的總稱。是稅收機關征稅和納稅人據以納稅的法律依據。稅法包括稅收法令、條例、稅則、施行細則、征收辦法及其他有關稅收的規定。
稅法由國家立法機關制定頒布,或由國家立法機關授權國家機關制定公布。壹般說來,主要的稅收法規,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公布施行。
主要內容:
稅法實施細則,由財政部根據稅收基本法規作出解釋和詳細規定;有關地方各稅的征免和各稅具體稽征管理制度,壹般由省級人大常委會或省級人民政府規定。
稅法由壹些基本因素所構成:納稅人、課稅對象、稅率。其他因素有:納稅環節、納稅期限、減免稅和違章處理等。
擴展資料:
分類:
稅法體系中按稅法的功能作用、權限劃分、法律級次的不同,可分為不同類型的稅法。
1、按照稅法的職能作用的不同,可分為稅收實體法和稅收程序法。稅收實體法主要是指確定稅種立法,具體規定各稅種的征收對象、征收範圍、稅目、稅率、納稅地點等。
2、按照主權國家行使稅收管轄權的不同,可分為國內稅法、國際稅法、外國稅法等。
3、按照稅收立法權限或者法律效力的不同,可以劃分為稅收法律、稅收行政法規、稅收規章和稅收規範性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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