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統計目的為及時反映稅收工作成果,滿足稅收征收和管理工作的實際需求,切實履行稅務部門職責,制定本報表制度。
2、統計內容統計內容主要包括由國家稅務總局負責征收管理的各項稅收收入、社保非稅收入等,對稅費收入進行行業、登記註冊類型、稅種等多維度反映。
3、統計範圍和對象全國範圍內,由國家稅務總局負責征收管理的各項稅收收入、社保非稅收入等。
4、統計方法根據稅務征管信息系統中的行政記錄匯總生成,各地區審核後逐級上報至稅務總局。
5、統計組織方式國家稅務總局負責制度的統壹制定、頒布和實施指導;各級稅務部門根據總局的統壹部署和要求逐級開展工作,確保制度的貫徹執行。
6、數據發布稅收收入主要相關數據定期通過《中國稅務年鑒》對外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