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納稅人以國家質檢總局編制的9位代碼為基礎,前面加6位行政區劃代碼,共15位。
另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納稅人代碼為15位,其中1-2位為省市代碼,3-6位為地區代碼,7-8位為經濟代碼,9-10位為行業代碼,使用11-15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