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電子稅務 - 稅款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嗎?

稅款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嗎?

法律主觀性:

當然可以。法院可以強制執行。法院強制執行的前提是有執行依據和被執行人的申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必需的住宅,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清償債務。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五條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財產時,被執行人是公民的,應當通知被執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屬到場;被執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到場。拒絕到場者,不影響執行。被執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單位或者財產所在地的基層組織應當派人參加。

法律客觀性:

《稅收征管法》第八十八條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納稅擔保人、稅務機關必須按照稅務機關的納稅決定,先繳納或者解繳稅款、滯納金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然後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當事人對稅務機關的處罰決定、強制執行措施或者稅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當事人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稅務機關處罰決定的,作出處罰決定的稅務機關可以采取本法第四十條規定的強制執行措施,或者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 上一篇:二手固定資產銷售增值稅如何處理?
  • 下一篇:稅務登記證跨區域變更的程序是什麽?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